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公益诉讼中广受公众关注的重要内容,今天将视野稍转,一组小漫画带你了解——国有财产保护。
检察官小王向上级领导汇报后,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注册经营的纳税人欠税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详细调查。
经检察官查明,这家纳税人确实存在欠缴纳税款问题。
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检察机关立即向当地税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
税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对该纳税人占用耕地单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追缴,迅速解决了问题,随后向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
法律法规: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法管理和使用国有财产,不仅事关法律准则,更关乎为老百姓谋福祉、利民生的国家大计。在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有效地守护国有财产,使一线一缕、一谷一粟悉归于仓的同时,也希望大家都能为防止国有财产流失、保护国有财产安全贡献一份力量,如果发现了任何侵害公益的情况,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