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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都是醉酒惹的祸!酒后砸车还打人
时间:2022-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都怪我喝多了,头脑不清醒,我很后悔,我认罪认罚。”检察官在提审时,铁窗另一边的贾某某流下了懊悔的泪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以案释法】都是醉酒惹的祸!酒后砸车还打人

 

一切都要从2021年12月21日这天说起,贾某某酒后在乌达区十三中东墙外驾驶三轮车倒车,与他后面白某某驾驶的白色东南DX7汽车发生碰撞,贾某某下车后用拳头殴打白某某,后用砖块将白某某的汽车前风挡、后风挡、左右后视镜等部位砸烂。又用砖块将胡某某停放在旁边的黑色传奇GS8汽车前机盖、前风挡等部位砸烂。胡某某上前意图阻止,无奈贾某某酒气冲天,根本无法交流,脾气还大,不但没停止破坏行为,还用拳头打了胡某某。

【以案释法】都是醉酒惹的祸!酒后砸车还打人

 

经鉴定,车辆损失价格共计13023元。贾某某这酒后的任性一砸,就给自己砸了一个大坑。
我院经审查后认为,贾某某酒后在公共场所随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2年5月20日,我院以贾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贾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纵使追悔莫及,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检察官提醒:
饮酒要适量,劝君莫贪杯,更不要饮酒误事,害人伤己,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切勿将自己置于违法犯罪的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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