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民之所需中倾注检察情怀。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人民群众所急所盼所需,全面充分履职尽责,既发挥好刑事检察的惩治震慑作用,又发挥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维护保障作用,特别要坚持不懈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自身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锻造检察队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将学习效果内化为履职能力、外化为履职举措。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干净的检察铁军。
四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加强沟通联络中要有新气象。要高度重视检察官履职评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做到评议与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的联动沟通,听取和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人大监督和检察工作双促双升,为乌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