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既是一次重要的党员大会,也是一次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的学习活动。会议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这一核心主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谢华学习传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节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自治区及我市关于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内容涵盖理论指导、中央精神、地方部署及法规依据,为全体党员提升政治站位、明晰履职方向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武装。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民族永续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二要强化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用好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法治保障。
三要聚焦主责主业。结合乌达区实际,重点关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矿山环境治理、荒漠化防治等关键领域,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
四要锤炼过硬作风。将作风建设贯穿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始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展现检察队伍的良好风貌。
本次专题学习会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要求明确,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有力的行动动员。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以高度的检察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乌达、美丽乌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