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 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某拄着双拐及其母亲给我院送来写有“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真诚的感谢检察院对申请人的及时救助。
我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被害人王某某被撞伤致左下肢截肢,同时了解到王某某家庭困难,其父亲也是肢体残疾人,现在王某某重伤无法工作且没有得到全部赔偿,就靠母亲1800元的微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王某某后续还需安装假肢及相关治疗,大量的花费使其家庭不堪重负。
得悉此情况后,我院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指导申请人补充完善司法救助所需的各种材料。同时办案干警多次入户走访,进一步了解其家庭情况,并积极联系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争取开展多元化的社会救助。我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范围,经乌海市检察院批复, 向救助申请人王某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3万元,有效缓解了被救助人一家的生活困难,让司法救助真正做到“雪中送炭”,传递了检察温度,彰显了司法关怀,促进了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积极搜集案源线索,对照救助条件,严格审查、实事求是、应救尽救。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新媒体、12309网络平台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宣传司法扶贫工作成效,引导因案致贫群众申请司法救助,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以检察办案解民生之忧,纾民生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