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出示了证据、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员经过充分讨论,发表了对案件的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认为我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听证会结束后,被不起诉单位为我院送来了写有“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锦旗,体现了企业对检察工作履职尽责的认可和肯定。
本次听证会,提高了办案透明度,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检察机关是犯罪的追诉者,正义的捍卫者;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依法运用不起诉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暖心”“舒心”“放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后,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公开听证制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