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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义务教育或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时间:2020-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岁的丁真高高兴兴地买了2桶泡面走在回家的路上,还在考虑今天吃红烧牛肉味还是老坛酸菜味。结果一不小心火了。就是简简单单地笑了下,这下可把大家惊艳到了,纷纷留言到“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么帅的小哥哥,这一笑感觉世界都明亮了等等” ,就是这一条视频,上亿网友把20岁的康巴汉子、四川省理塘县的“甜野男孩”丁真给捧红了。
  与其他“网红”不同,丁真走红后,被叫去在网友的监督下学习普通话,写字,只上过小学三年级的丁真,基本上属于“文盲”。丁真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此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网友都调侃扫到了一只九年义务教育“漏网之鱼”。
  其母亲措姆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丁真家住甘孜州理塘县然日卡村,父母是牧民,放牧季节就住在离家4公里左右的牧场,家里有大约20头牦牛。丁真母亲介绍,丁真念到小学三年级就回到家里帮忙干活了,走红前在家的工作主要是放牛、放马、挖虫草、捡松茸。这样的生活我们很难想象,但是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甘孜州,恐怕类似于丁真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

  九年义务教育是带有强制性的。适龄儿童辍学,这就是违反《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而丁真在三年级时就已经辍学,没有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这显然是与法律法规的初衷背道而驰。所以丁真的走红,在为理塘县打开知名度的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更加关注贫困地区孩子们的受教育情况。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丁真的幸运偶然性很大,是难以复制的。但愿像理塘这样有着好山好水却长期闭塞的地区,能通过互联网被更多的人所知晓和喜爱,带来旅游收入较快而稳定的增长,并能惠及当地众多的普通家庭和普通的男孩女孩,使当地少年能接受更好的教育。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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