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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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乌达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守护绿水青山”为己任,通过法律监督、生态修复、公开听证、类案办理、健全机制、多方协作、科技赋能、普法宣传等多元举措,以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生态底色,为乌达的生态环境注入司法力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格局。
依托乌达区地域环境,深入推进黄河、湿地、林田保护。通过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督促行政机关拆除企业非法占地煤棚4处,清理面积达104亩并恢复原有地貌;清理建筑、生活垃圾约28吨,加装禁止垃圾倾倒指示牌3处;修复水源地防护网20米;拆除违规取用水设施1处;督促相关单位清理黄河西岸私搭乱建棚屋1处;清理河岸、河槽淤泥3吨;砌筑防护隔水墙1.28万立方米,有效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至今,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提出检察建议17件,行政机关已全部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职,整改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1件经公告后由社会主体进行起诉,1件由我院进行起诉。
就乌达区某河道堤防护岸损坏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作为听证员参加,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最终开展为期45天的修复工程,修复河道300米,开挖土方、灌浆砌石共计12800立方米,安装石笼网3800立方米。 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清四乱”行动、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对乌达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以及入河排污口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在行动中发现河道垃圾未及时清理、禁牧区放牧等问题,现场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员及时解决。针对高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组织他人连续实施非法采矿违法情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成了以专项行动推动类案办理,以类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的办案模式。
深入践行“多方协同、齐抓共管”工作理念,搭建多方协作平台。为提高跨区域检察协作能力,与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等“三地四院”会签《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意见书》;与巴彦淖尔市等“三地六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乌兰布和沙漠生态保护及荒漠化综合防治跨区域检察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努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不断强化与区人大常委会的紧密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视察公益诉讼各类活动,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决议和提案,合力助推公益诉讼行稳致远、高效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协同作用,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形成惩治违法、保护生态的法治合力。针对中央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与乌达区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建立紧密联系,深化信息共享,将毁林毁草、大气污染等方面的案件线索形成台账,运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的形式,进行调研督导、业务交流,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就乌达工业园区异味问题、乌兰淖尔镇毁林毁草等情况,配合职能部门多次实地勘查、入户走访,最终促使破坏生态现象得到有效改善。
依托检察信息化建设,向数据借慧眼,向科技要检力。通过最高检“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搜集公益损害线索,平台共注册志愿者12人,参与检察监督活动10人,提供线索9件,立案7件,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诉讼检察新模式。建成快速检测实验室,将实践应用于食品药品、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领域,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开展无人机理论知识与实操培训、卫星遥感测绘技术培训,进一步丰富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手段,促进公益诉讼检察与科技的融合。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公益诉讼相关知识,共推送公益诉讼宣传信息50余条。在乌兰淖尔镇综合治理中心打造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基地,作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新阵地,助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以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水日等各类主题节日为契机,开展公益诉讼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认知度和参与度。 下一步,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找准公益诉讼履职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凝心聚力、久久为功,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广度和深度,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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