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陈巴尔虎旗法院起诉的不是真实的劳务工资,是虚构的”;
“我就是帮朋友的,不知道自己犯法了”;
“郑某欠我的钱,他说只要我起诉了,就能把钱要回来了”;
“我就知道郑某拿我的身份证去充个人数,具体做什么我不知道,我也是受害者”……
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张某等人纷纷说出真相。而按照郑某妻子车某的说法,“我们家跟这些假农民工有债务关系,我们欠他们钱,他们帮我们要到钱了,我们才能给他们还债。”因为是亲朋好友,因为有债权债务关系,最终,这些虚假诉讼人与郑某绑在了一起。
然而,司法不容欺骗。2019年11月11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以一审原告张某等人与被告郑某恶意串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虚构了原被告之间的劳务关系,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为由,向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份。

同年11月28日,陈巴尔虎旗检察院以郑某、张某等22人涉嫌虚假诉讼罪(不含实际在工地务工的郑某父亲及岳父)向该旗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18日、2020年9月10日,陈巴尔虎旗法院分别作出系列刑事判决,判处郑某、张某等22人犯虚假诉讼罪,并承担刑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刑事判决书中还提到,韩某提供的工程款结算名单及手写工程款计算单,证明韩某已将全部工程款拨付郑某,而郑某不予认可,法院认为,韩某与郑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具有未结算工程款与虚假诉讼的事实并无关系,对该证据不予确认。
2020年12月30日,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作出22份系列民事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张某等人的诉讼请求。今年2月10日,随着第23份民事判决的下达,一场多人参与的系列虚假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