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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达区   届人大  

会议文件之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  月  日在乌达区第   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区两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依法治区重大政治责任,全力提升法治保障服务能力水平, 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一、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办案专班,压实责任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涉恶案件15件61人,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9件42人。经审查,认定涉恶案件3件17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均已判决。对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专项斗争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开展“五进”宣传、宣讲活动7次。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深挖彻查各类“关系网”,向市院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有力维护全区政治社会平安稳定。

(二)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理涉及经济及金融类犯罪案件11件13人。创新工作模式,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与民企代表的沟通交流;结合实际出台《乌达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二是推进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走访慰问包联贫困户,通过开展家庭饲养、销售家禽家畜等方式,帮助实现脱贫致富积极整合资源,将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就学资助紧密融合,向民政部门提供办案中发现的可能符合办理低保条件线索1条,资助因案致贫大学生1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办理的王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首届优质案件”。

三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全部制发检察建议。其中,办理辖区生活类垃圾案件5件,监督填埋垃圾堆放面积3330平米,清除垃圾3000。积极参与区政府社会治理工作,针对34家“散乱污”企业中还未清理整改完毕的8家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河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工作,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办理乌达区运煤专线东源科技路段大气扬尘污染案入选《2019年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案例》。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全面落实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0件112人,批准逮捕54件102人,不批准逮捕61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8件286人,起诉192件254人,不起诉1117人。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批捕9件10人,起诉7件8人;重拳打击危险驾驶罪,起诉119件119人。2019年9月起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55件72人,适用率达83.9%,充分彰显司法理性和人文关怀。

(二)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受理未成年人刑事审查逮捕9件9人,移送审查起诉9件21人。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进一步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1工作模式。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少捕、慎诉、少监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2,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成立未检巡讲团,深入全区10所中小学分批次开展校园巡讲,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违法侵害行为能力。

(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落实“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咨询来访25件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搭建电话、微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预约、查询服务平台,受理律师预约服务14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接待效率

(四)构筑食品药品安全“防火墙”。 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4要求专项行动,办理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8件,全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惩处卫生环境脏乱无营业执照的豆腐作坊5家,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小专项”活动,针对两家网络平台发现的91项问题进行汇总,向食药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有力净化药品、餐饮服务市场。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彰显司法权威

(一)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提前介入案件1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均依法予以纠正,配合公安机关外出取证3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共参加庭前会议3次,列席审委会3次,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量刑采纳率81.2%,1起诈骗案提起抗诉,已被采纳并改判。深挖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向市院移送线索1条。

(二)弥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短板。共办结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1件,同比上升210%,回复案件采纳率100%。其中办理对行政机关督促履职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办理对民事生效裁定、判决监督案件1件,已终结审查;办理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4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份。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5专项活动,对近5年办结的281件民事非诉执行案件进行梳理,调取卷宗50本,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2件。

(三)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我区8个司法所全面认真摸排。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8人,财产刑执行案件2件2人,漏管案件1件,及时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四、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弘扬检察正能量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主题教育后续成果转化加强党组织建设,通过党员入社区、包联共建、座谈交流、赴城川红色党建教育基地培训等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工作效能。成内设机构改革,实行3+2+1结构模式6整合资源。落实干部年轻化要求起用优秀年轻干警,提升检察工作创新能力完善人员配备,按程序招录书记员11名。

(三)注重意识形态工作,提升宣传引领。以集中学习、案件研讨、传导式学习等形式把意识形态思想理论教育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选拔30名干警组成“青春检察蓝”广播团队,每日定时开展楼宇广播,打造我院检察文化宣传的前沿阵地。编辑发布检察信息130篇,创建《乌达检察》报刊5期,录制乌海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7期。通过两微一端等自媒体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检察正气。

)增加业务知识储备,提升专业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分层分类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促进工作、工作引导培训的良好效果。组织相关领导和骨干,到北京、重庆等发达省份和呼伦贝尔市等区内先进单位调研,通过实地观摩和研讨,开阔眼界,提升能力。

)丰富检察文化生活,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机关组织的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并获得多项荣誉组建书法、摄影等兴趣小组,营造机关良好文化氛围。开展趣味运动会、坚持每日工间操活动,打造检察队伍良好精神风貌。定期组织干警军训和司法警察技能培训,提高身体素能。成立男、女升旗队,每月举行升旗仪式,提升干警爱国情怀。

(六)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及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评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将监督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积极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回顾2019年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政法各部门通力配合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乌达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各部门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举措有待进一步增强,保障力度、服务效果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民事、行政检察还存在短板弱项。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办理新型犯罪案件的能力仍需提高。四是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亟需持续推进。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我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打造“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造干警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提质增效,提高检察监督精准度和权威性。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自觉将“两项监督”7融入捕诉工作中。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依法用好调查核实权,增强监督效果,提升监督权威。坚持“少捕慎诉”,切实降低逮捕率,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扩大相对不起诉8的适用。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活动,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

三是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区委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区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开展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因案施策,逐案化解,全面清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办好公益诉讼“4+1”领域9案件,主动收集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四是发挥“五治”10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格按照区委政法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创新方式,提升能力,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模式,扎实做好双报到双报告双考核工作。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升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水平。加强检察工作智能化建设,让“智慧检”紧跟时代发展。

五是加强检察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检察宣传阵地建设与管理,创新检察宣传方式,讲好深化法律监督的新故事,提高检察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渠道,提高公开水平,努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各位代表,2020年新的征程已经开启,乌达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平安乌达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术语解释

 

1、 “捕、诉、监、防”一体化

由同一承办人负责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工作。

2、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 10月,最高检在办案和调研的基础上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杜绝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这是最高检历史上首次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3、“七个不发生”

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件;不发生恐怖破坏事件;不发生进京上访、滋事案事件;不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交通等治安灾害事故;公安队伍内部不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4、四个最严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5、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民事非诉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的活动。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论,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的活动。检察机关依法对上述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6、“3+2+1”结构模式

3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部门及1个下设机构。3个业务部门分别为第一、二、三检察部,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等工作;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检察委员会和案件管理等工作。2个综合部门分别为政治部和办公室,政治部主要负责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及组织人事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文秘、文件收发、财务管理、后勤保障以及信息化建设、宣传和检察技术等工作。1个下设机构为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7、“两项监督”

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8、相对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9、公益诉讼“4+1”领域

“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即英烈权益保护领域。

10、“五治”

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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