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文件之20号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8日在乌达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以来,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平安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勇于担当助力疫情防控。建立防疫期间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区法院和公安分局协调沟通,办理涉疫刑事案件1件1人。积极配合区防疫指挥部工作,及时成立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摸排自查,加强机关内部防护。组织全院干警深入黄白茨社区等多个卡口开展轮流执勤工作。院党支部被评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基层党组织”,先后涌现出父子同上阵的林海刚同志、绘画记录抗疫的“宝藏姐姐”王春兰同志等一批优秀干警。
(二)持续发力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战。自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5件61人,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14件79人,经审查,认定涉黑恶案件9件43人,提起公诉6件38人。跨区域办理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28”涉黑专案【1】。我院上下一心,秉持全院一盘棋思想,统一调配人员参与专案办理,并全力做好专案后勤保障工作。办案过程中,专案组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完善指控犯罪证据体系,向被告人充分释法说理,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开庭审理前,全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充分参与、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经过严格审查、补查,历时半年,该案于2021年2月9日宣判,判决已生效。
(三)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2】,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0件97人,已审结58件95人,其中批捕48件76人,不批捕10件1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6件369人,已审结220件278人,审结率85.9%。其中起诉169件213人,不起诉51件65人。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办理涉及强奸、故意伤害、诈骗等案件14件17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200件234人,适用率90.9%。精准提出量刑建议162人,被采纳136人,量刑采纳率为84%。
二、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件17人,提前介入并批捕涉案金额高达122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件1件6人,全力消除市场风险隐患。落实“六稳”“六保”【3】要求,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受理涉及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审查逮捕案件8件15人,一审公诉案件7件20人。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办理涉企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的要求,办理取保候审3人,不起诉2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邀请专家讲授优化营商环境课程,进一步提升干警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素质。开展护航民企法律宣传系列活动,发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手册》600余份,面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乌达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倒查本院20年内办理的5127件刑事案件,筛查出涉及煤炭领域刑事案件57件116册,发现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7条,已移交区纪委监委。加大对涉煤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以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5人。
(三)努力营造清正廉洁政务环境。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13人,逮捕4件5人,起诉2件2人,均已开庭,改变管辖2件3人,有力净化政治生态环境,护航地方经济发展。
三、聚焦民生民利,全心全意解民忧办实事
(一)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5件,立案18件,履行诉前程序18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7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领域案件3件、环境资源领域案件11件。督促行政机关没收非法挖沙取土的砂石土19307.7立方米,清理垃圾20余吨,清理面积约24.5万平方米,清理堆存固体废料企业1家,整改个体堆煤场3家,切实保护社会公共环境。在乌兰淖尔镇建设落成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工作,守护乌达百姓美好生活。
(二)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年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未成年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不起诉2件2人。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全院共有14人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乌达区10所中小学,组织环节干部及员额检察官共18人成立未检巡讲团,进校园讲授法治课8次,录制未检法治视频微课2讲,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力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1名干警获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巡讲突出个人表彰。
(三)提高检察公共服务水平。全力服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走访包联帮扶困难户6次,通过发展庭院经济、助力禽畜销售等方式助其脱贫,被帮扶户赠予锦旗表示感谢。帮扶因疫情包联社区结缘的留守老人“宋大娘”,鼓励支持她参与社区活动,助其改善晚年生活。“宋大娘”因疫情防控表现突出,被评为2020年“乌海身边好人”。积极开展包联共建小区工作,5月荣获“乌达区2019年度包联共建小区工作先进单位”。认真落实司法救助【4】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上年度办理的1起司法救助案件被市院采纳并改编拍摄为法治微电影《暖熹》,该电影被评为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宣传优秀原创作品,有效传递检察温情,输出法治关怀。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5】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信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聚焦公平正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
(一)强化侦查刑事审判监督。针对侦查活动,出台本院开展两项监督【6】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在批捕和起诉阶段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办理立案监督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针对审判活动,提起刑事抗诉案件2件。
(二)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共办结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3件,其中办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办理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对区法院近3年办结的民事、行政案件调取案卷33册,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14份,采纳率86%。
(三)大力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专项活动、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共排查2013年以来实刑未交付人员21人,现已收监15人;排查暂予监外执行人员17人,发现问题11人。对乌达区七家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进行重点检查9次,办理漏管案件1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五、聚焦能力作风,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五强”【7】标准,打造多功能、标准化党团活动室,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团日活动。坚持“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党建带团建”,讲党课与团支部学习相结合,提升传帮带作用。通过参与疫情防控、党员入社区、“七·一”唱红歌等系列活动,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增强党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被评为乌海市“红旗党支部”和乌达区第一批“最强党支部”,5月荣获“2019年度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12月荣获青年大学习知识竞赛二等奖,1名干警荣获乌达区“讲红色故事”比赛一等奖。
(二)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活动、“锤炼政治品格、弘扬担当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夯实检察队伍政治理论基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定期开展肃清流毒工作,切实净化政治生态。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1名干警荣获乌达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奖。注重依托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动态,创办《乌达检察》报刊5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1篇,大力宣传检察工作。突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针对“7·28”专案制定舆情应对预案,严格实行“日监控、零报告”制度,营造良好网络舆论宣传环境。
(三)强化廉政教育和素能提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年讲授廉政党课3次、发出节前廉政提醒8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3次,不定期开展酒驾自查活动,切实加强机关纪律作风监督管理,以零容忍态度防范自身腐败。10月荣获乌达区2019年度“清风机关”称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执行“三个规定”【8】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有力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坚持文化育检,在内网网站开设“青春检察蓝”广播专栏,号召全院干警踊跃播音,展现检察人的亮丽风采。成立青年干警升旗队3支,每月举行升旗仪式,连续两年每日坚持工间操活动,打造检察队伍良好精神风貌。与区法院联合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健步走活动,与区消防救援大队、手牵手爱心协会共同开展迎“八一”联谊等活动,增强干警文化品位和团队精神。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密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等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先后邀请26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将监督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公开各类案件信息,公开程序性信息433条、法律文书197篇,践行阳光检务,举行公开听证,增强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各位代表,回顾2020年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政法各部门通力配合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乌达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各部门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力度还不够,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精准发力;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全面性还不够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差距,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能力培养相结合,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抓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二是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政治安全、民族团结、生态改善、社会稳定“四条生命线”开展检察工作。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加强民营经济保护。保障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深化平安乌达建设。
三是注重深化法律监督。持续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以降低“案件-比”【9】为核心,提高案件质效,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不断提升诉讼监督和保护公益质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四是着力促进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持续推进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10】,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系统保护。
五是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不断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培养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依法办案、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乌达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强化诉讼监督等方面有新担当、新作为,努力为乌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