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7-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年二月十四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机关,机关法人,下设13个职能科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监科、控申科、民行科、案管中心、调研室、技术科、法警队、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

  (一)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院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我院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截至2016年底实有人数62人,在职47人,退休15人。

  (二)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51.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4.06万元,减少1.84%,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的经费由乌达区财政负担。

  支出预算751.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4.06万元,减少1.84%,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的经费由乌达区财政负担。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51.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1万元,占比76%;项目支出180.2万元,占比2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51.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1.3万元,无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类70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7.88万元。主要由于机关运行经费及办案业务费等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42.31 万元。主要由于2017年度改变支出功能分类,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放在公共安全支出类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项下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科目。

  3、住房保障类30万,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4万元。主要由于在职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比上年减少43万元,减少63.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60%。减少主要是由于我院厉行勤俭节约,缩减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66.67%。减少主要由于2017年度我院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降低公务接待标准,对无公函,无文件的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缩减公务接待预算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万元,减少6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万元,减少51.11%。减少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且无新购置车辆,同时我院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5.5万元,比上年增加82.2万元,增长626 %。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度在职人员的公车改革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均在其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1.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末,共有车辆8辆, 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2017年,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预计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案件共计300余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法律法规
  友情链接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东街
联系电话0473-3013625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304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