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跨区域协作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始终把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保护放在突出位置, 持续深入推进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3月20日,包头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曹蓉,政治部副主任陈焘等一行4人莅临我院就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开展交流座谈活动,座谈会由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谢华主持,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海刚,第一检察部主任吕宁宁,乌达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队长田飞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邀参会。
会上,介绍了乌达区近年来办理环资类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类型、主要特点等情况,与会人员就办理环资类案件重点、难点及经验做法等方面展开讨论,重点围绕集中管辖改革后,加强整体协作,形成办案合力,持续强化“地铁协作”常态化沟通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最后,双方表示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加强双向沟通,全力协作配合,打好“地铁协作”组合拳,助推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迈向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