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检察护企 知产护企”专项行动
立案监督工作
根据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知识产权检察护航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涉企案件两项监督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立案监督专项工作,欢迎广大群众及时提供下列行为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犯罪线索。
(一)侵犯知名品牌企业注册商标违法犯罪行为
1.假冒、仿冒注册商标的;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更换注册商标销售商品的。包括通过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等新业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二)侵犯企业著作权违法犯罪行为
1.侵犯著作权的;2.侵犯出版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表演者权等邻接权的;3.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4.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保护著作权技术措施的;5.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包括剧本杀、计算机软件、游戏私服及外挂、拼装玩具等著作权新形态。
(三)侵犯知名品牌企业专利、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1.假冒他人专利的;2.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3.实施商业间谍行为的。
(四)涉知名品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页名称、网页等;4.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的。
举报电话:12309
联系地址:乌海市乌达区民达街21号乌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